余姚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协调小组文件
余巾协〔2012〕5号
关于评选2012年度余姚市巾帼建功
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、各系统“巾帼建功”活动领导小组、有关乡镇(街道)妇联:
2012年,我市的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,在全市各级协调小组的共同努力下,坚持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为工作重点,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,创新工作方法,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为和谐幸福新余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,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进一步推动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向纵深发展,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协调小组决定评选2012年度余姚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名额
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先进集体(协调组织或部门)4个,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先进工作者4名,“巾帼建功”标兵15名。
二、评选对象和条件
(一)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先进集体。
对象:各有关部门、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。
条件:
1.领导重视,把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列入政府(单位)的议事日程,组织健全,制度落实,工作运转正常;
2.工作有计划、有部署、有检查、有总结、有评比、有表彰,各项活动在当地有一定影响;
3.围绕党政中心工作,结合当前形势,不断丰富活动内容,拓宽活动领域,创新活动载体,加强对活动的研究部署,推动“巾帼建功”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;
4.团结协作,密切配合,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。积极发挥协调组织成员单位的作用和优势,为“巾帼建功”活动的参赛妇女提供热忱服务,成效显著。
(二)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先进工作者。
对象: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协调小组成员、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及基层单位“巾帼建功”活动的组织者。
条件:
1.重视支持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把此项工作列入本职工作计划之中;
2.认真负责,积极协调,热情为参赛妇女服务;
3.工作有创新,组织活动有创意,成效显著。
(三)“巾帼建功”标兵。
对象:参与“巾帼建功”活动的各界妇女。
条件:
1.努力学习政治文化、科学技术、业务管理知识,业务水平高,思想品德好,综合素质高;
2.积极参加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勇于实践,不断创新,爱岗敬业,在本职工作和“巾帼建功”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3.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团结向上,关心集体、乐于奉献,热心社会公益活动,在各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三、评选方法及要求
(一)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联评确定。“巾帼建功”标兵由各系统(行业)协调小组、有关乡镇街道妇联择优推荐各1个(名),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审后确定。
(二)各系统、单位在推荐标兵时,要注重标兵的代表性和广泛性,多推荐新典型,避免重复推荐。
(三)请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,500字左右主要事迹打印在表格内,于1月10日前报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(市妇联基层部)。
联 系 人:杜红卫 石利萍
联系电话:62702698 62702993
传 真:62706151
附件:余姚市“巾帼建功”标兵推荐表
二○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
主题词:巾帼建功 先进评比 通知
抄送:宁波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协调小组,余姚市委办,市人大办,
市府办,市政协办,各“巾帼文明岗”所在单位。
余姚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印发
附件:
余姚市2012年度“巾帼建功”标兵推荐表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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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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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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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程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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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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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职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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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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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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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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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单位
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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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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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
协调
小组
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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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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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一式二份,500字左右主要事迹打印在表格内。 |